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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山队员私自离队坠崖身亡,家属索赔30万获判部分赔偿

2026-10-16 1646

55人参加的登山活动中,刘先生和其他4人在下山时趁机私自爬升附近山头,最终导致刘先生不幸坠崖身亡。其家属随后向活动的组织者徐女士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30万元。经法院审理,认为刘先生具备多年登山经验,但在下山后主动脱离团队并未告知相关人员,因此对事故负主要责任。组织者徐女士虽然在安全保障方面履行了一定义务,但未能及时发现其他成员的离队情况,存在管理不足的情况,因此被判承担5%的责任,最终赔偿金额为4.7万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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